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黄山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黄银保监罚决字〔2019〕3号)显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保健康”)黄山中心支公司存在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第一百六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中国银保监会黄山监管分局对其处以罚款1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四条规定:保险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提存保证金或者违反规定动用保证金的;
(二)未按照规定提取或者结转各项责任准备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或者提取公积金的;
(四)未按照规定办理再保险的;
(五)未按照规定运用保险公司资金的;
(六)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
(七)未按照规定申请批准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以下为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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