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日讯(记者 徐自立 张海蛟)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今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并银罚字〔2019〕第16号)显示,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联动商务”)山西分公司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4万元。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联动商务母公司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联动优势”)由上市公司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联金汇”,002537.SZ)全资持股。联动商务成立于2003年8月,是一家跨综合支付服务、智能金融信息服务、移动化的本地多应用服务三大领域的移动金融及移动电子商务产业链服务提供商。据了解,联动优势是海联金汇于2016年收购的第三方支付公司。
2019年4月15日,海联金汇发布财报,财报的相关评估报告显示,并购联动优势形成的商誉减值金额为2.7亿元。据年报的相关信息,联动优势商誉减值主要来自于联动商务。形成减值的主要原因包括市场因素导致的资产组收益状况大幅低于预期,政策因素导致通道费成本增加、利息收入减少,以及消费金融以及互联网理财等领域监管趋严、2018年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增速明显放缓等。
海联金汇收购联动优势后,联动商务多次被央行处罚,一度曝出高达2600万元的天价罚单。2018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曾公布了一张对联动商务千万级别的罚单。当时央行公示表称,其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清算管理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监管部门对联动商务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07.92万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431.97万元,合计罚没人民币2639.89万元。
另外,2019年内,联动商务也曾有过被处罚的记录。2019年3月8日,联动商务四川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952.73元,并处50万元的罚款。
以下为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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