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彭扬)全国政协委员、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殷兴山3月4日建议,尽快出台单用途预付资金管理条例。
殷兴山表示,预付式消费对促进消费、发展经济具有积极作用,但也会带来经营者随意侵占预付资金等问题。
对此,他建议尽快出台单用途预付资金管理条例,确定经营者的准入条件以及相关权利、义务,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建立资金安全保障等机制,加大违规行为惩处力度,提高预付资金管理法律效力层级,全面消除预付资金监管盲区。
建立单用途预付资金统一监管机制。殷兴山建议,建立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商务、教育、住建、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参与,以及司法、金融等部门配合的单用途预付资金监管机制。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统一协调预付资金监管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本行业预付资金监管工作。对于行业归属不明确的,由市场监管部门统一监管。
规范单用途预付资金收取行为。殷兴山提出,建立统一的备案信息公示平台,要求经营者在预收资金前先行向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对外公示。对经备案、公示的预付资金项目予以依法保护。同时,严格规范经营者日常经营行为,要求收取预付资金时依法签订合同,并出具发票或收款凭证;建立资金规模与经营规模匹配机制;建立预付式消费“冷静期”,允许一定时间内无理由退款,并规范经营者退款行为。行业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对违规行为依法采取行政处罚、纳入征信系统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预付资金安全保障机制。殷兴山建议,建立预付资金银行托管机制,要求经营者在注册地银行开立唯一专用账户,将资金全额存入该专户进行托管,禁止通过经营者个人账户、行业协会账户等非托管账户收缴资金。建立预付资金拨付与消费同进度机制,确保资金不被违规挪用。建立风险监测平台,对资金异常交易行为实施监测、预警、监管。探索建立预付资金保险机制,一旦出现资金风险,由保险公司向消费者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