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针对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治理,民建中央建议,应突出重点、分类施策,通过科学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长江流域矿产资源丰富,采矿冶炼产业历史悠久,尾矿库体量庞大,部分尾矿库治理任务十分艰巨。民建中央在调研中发现,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治理难度大,风险系数高;责任主体不明,治理资金缺口大;选址不够科学,居民健康和环境灾害隐患大;对发展与安全关系认识不足,生态保护治理监督机制有待完善。
民建中央建议,应根据危重矿、隐患矿、无主矿等不同特点和轻重缓急,分类制定治理措施。危库、险库、病库及无主尾矿库要优先治理;对“三边库”“头顶库”进行风险评估论证,完善防洪抗灾措施,加强水体质量监测,确保水体及饮用水源等各方面安全;对不能确保安全的,应科学制定居民搬迁计划或尾矿库搬库计划,彻底消除隐患。
同时,应强化部门联合治理监管机制,提升综合治理效能。一是强化源头控制,提高尾矿库立项审批门槛,严格执行安全、环保制度,加强环境污染和地质灾害系数评估和审查。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建立尾矿库责任主体终身责任制,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制定扶持尾矿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环保和尾矿综合利用的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此外,还应加大技术和资金帮扶力度,实现治用结合与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