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创业创新,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明确了以下政策: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于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的条件,从业人数继续按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变。在此期间已投资满2年及新发生的投资,可按财税〔2018〕55号文件和前述规定适用税收政策。
上述政策放宽了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标准,相应降低了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享受有关税收政策的门槛,有助于激发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的投资热情,助推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