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财政部日前公布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名单,包括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83个示范区,并下达奖补资金预算共计22.8亿元。
财政部要求,加大示范区建设力度,省级财政部门要履行牵头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和政策联动,因地制宜建立对示范区的激励约束机制,指导督促示范区落实落细示范区建设方案,探索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有效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树立标杆,打造样板,切实引导普惠金融服务增量、扩面、降本、增效。
据了解,2021年11月,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起,组织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按照政府引导、政策协同、创新引领、绩效导向的基本原则,中央财政分档对各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奖补,支持各省确定的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自主开展工作,缓解普惠群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每省每年自主确定1—3个示范区,示范区可以为省会城市或所辖县区、地级市、县、县级市和区、国家级新区等;中央财政每年从申报的计划单列市中,根据绩效考核分数择优确定3个为示范区。
(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