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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联合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下称《计划》)。《计划》提出,加大新兴产业标准支撑力度,促进地方标准化创新发展,鼓励商业银行、融资担保公司开发标准融资增信服务产品。
《计划》提出,加大新兴产业标准支撑力度,推动生物技术应用领域标准建设,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新型生物医用材料、新型分子诊断技术等标准研制,进一步优化高端、创新领域医疗器械标准体系。同时,加强数字技术标准制定,研制一批数据安全、数据交易标准,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发展。
完善现代服务业标准支撑方面,《计划》指出,要研制一批智慧物流、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等重点领域标准,健全多式联运标准体系。加大金融业数字化转型、金融风险防控、金融消费者保护国家标准研制力度,加快建设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计划》要求,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加强工业互联网、车联网、能源互联网、时空信息等新型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升级等方面标准研制。遴选一批发展基础好、引领作用突出的城市,开展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孵化应用。
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方面,《计划》指出,强化各领域标准化工作统筹协调,组建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总体组。升级一批重点行业能耗限额、重点用能产品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强新型电力系统标准建设,完善风电、光伏、输配电、储能、氢能、先进核电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标准。研究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试点。
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水平,制修订一批海水淡化、海洋能利用等领域标准。《计划》同时要求,加大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耕地资源治理分类相关标准制修订力度。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领域相关标准制定。
《计划》还要求,积极跟踪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信联盟(ITU)等国际标准组织战略规划制定和组织治理。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智慧城市、数字经济等国际标准制定。研究制定跨境电子商务标准,完善数字金融、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标准。统筹推进标准化与科技、产业、金融对外交流合作,促进政策、规则、标准联通。
《计划》提出,促进地方标准化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区域标准化工作探索与创新,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共商使用标准,联合制定标准,协同实施标准。
健全激励政策方面,《计划》要求,强化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支持。鼓励商业银行、融资担保公司开发标准融资增信服务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