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发布了《2022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对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环境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对下一阶段货币政策主要操作思路作出部署。《报告》强调,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和风险防范工作,保持金融体系总体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与一季度强调‘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相比,二季度《报告》要求‘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和风险防范工作,保持金融体系总体稳定’,意味着风险防范与经济发展需统筹推进。”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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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弹”重点机构风险金融风险总体收敛
从整体来看,随着今年稳妥处置高风险集团风险,防范化解中小银行风险,有序压降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金融风险,我国金融风险总体收敛。
《报告》披露的一组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点。2021年四季度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结果显示,全国4398家银行业参评机构中,在安全边际内的金融机构数量占参评机构的93%,资产规模占参评机构的99%,绝大部分中小银行的央行评级均处于安全边际内。2022年一季度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工作也已完成。加强银行风险监测预警,对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压力测试,针对预警银行苗头性问题及时纠偏,实现风险早发现、早处置。
在此前召开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法规部主任綦相也介绍了稳步推进风险处置方面的成绩。他表示,持续摸排中小银行实际风险底数,大力推进不良资产处置。上半年,中小银行累计处置不良贷款5945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处置1184亿元。监管部门也支持兼并重组,优化市场布局,增强中小银行发展动力。特别是推动“一省一策”“一行一策”处置化解中小银行风险。例如,批准中原银行吸收合并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以及焦作中旅银行,这标志着城商行风险化解取得阶段性进展。
“我国中小银行运行总体平稳、风险可控,针对个别机构暴露出来的风险问题,银保监会将坚持为民监管,稳妥有序推进中小银行风险处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金融财产安全,做到让人民满意,让社会放心。”綦相表示。
“上半年国内持续推进金融风险处置,对于暴露出的机构金融风险,采取‘一案一策’、精准拆弹、标本兼治,在稳妥处置个别金融机构风险的同时,推动金融机构加快完善内部治理,提升风控与经营能力。”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我国在不断深化制度改革与补齐监管制度短板的同时,也推动金融机构完善内部治理取得实效。
针对前段时间部分地区风险事件,未来相关监管措施也将进一步加强。温彬谈到,《报告》提出“进一步深化存款保险早期纠正和风险处置职能,发挥风险差别费率的激励约束作用,提高早期纠正的权威性”,这有利于保持金融体系总体稳定。
压实多方责任形成监管合力
尽管在防风险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一些挑战仍不容忽视。其中,完善公司治理、防范金融风险依然任重道远。
周茂华表示,上半年,个别机构暴露出的一些风险问题,有宏观经济、产业波动的原因,也反映出公司治理不完善、经营水平不高等问题。对此,金融管理部门需要加大监管力度、补齐监管短板,引导中小银行加强公司治理,特别是加强对股东股权的监管约束。
尽管在《报告》中主要强调的是完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强化约束机制,防范金融风险,但受访专家也强调,加强公司治理是所有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银行的重要课题。
《报告》提出“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长效机制”,并强调,持续压实金融机构及其股东的主体责任、地方属地责任和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形成风险处置合力,确保处置措施有效执行和落地。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部分中小银行股权分散,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参与度较低。部分农村中小银行存在自然人股东过多等问题。此外,银行股权中的国有股存在出资人缺位的问题,股东权利缺乏有效保护。这些问题进而造成部分中小银行存在“大股东控制”和“内部人控制”等现象。“近年来,违规问题较多、经营风险较高的银行,如包商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601916),往往存在公司治理不健全、制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深化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改革,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既是中小银行自身稳健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必然要求。”他说。
“从目前来看,分类施策、兼并重组将成为中小银行风险处置和改革的主要方式。”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分析认为,预计今后化解中小银行风险将采取针对性举措,本着“一行一策”“一企一策”的原则,重点压实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三方责任。对问题金融机构而言,应强化自身责任,包括强化公司治理和内控、明确战略方向、聚焦主责主业、加快数字化转型、优化激励约束机制等,在化解风险的同时,夯实自身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对地方政府而言,应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责任,防止风险积聚,牵头拟定风险处置方案,通过注资、推动改革重组等方式,从资金、税收上予以支持,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对金融监管部门而言,应强化监管责任,严格金融机构股东管理,压实大股东和高管的自救责任,依法查处和追究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关责任人。此外,金融管理部门还需做好预案,保证流动性合理充裕,以稳定市场。
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
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防范“大而不能倒”引发的问题。《报告》提出,要“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推动系统重要性银行按时满足附加监管要求,加快推动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建立健全总损失吸收能力,切实提高风险抵御能力”。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规模大、结构和业务复杂度高、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强,在金融体系中提供难以替代的关键服务,一旦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而无法持续经营,将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引发系统性风险。为此,2018年11月,人民银行联合银保监会、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初步建立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2021年10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了《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
温彬表示,《规定》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个别银行存在资本补充压力。部分资本相对紧张的银行可能会为满足监管要求而适度放慢资产增长,影响盈利水平。不过,他也认为,“成为系统重要性银行对银行的声誉和市场形象有很大提升,有助于提高信用评级,增强在揽存吸储、创新业务等方面的竞争力。同时,在严监管要求下,系统重要性银行的信息更加透明,资产质量提升,可以获得更大的业务拓展和价值增长空间。”
更好支持实体经济统筹做好促发展和风险防范工作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镜像。金融领域的风险会传导至实体经济,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与否也会影响金融体系。
多位业内专家强调,《报告》要求“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和风险防范工作,保持金融体系总体稳定”,意味着风险防范与经济发展需统筹推进。
这是基于当前复杂严峻的形势作出的判断。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认为,在目前经济金融形势下,货币政策在发力方式、节奏和力度的把握上需进行综合考虑。政策重心仍在于有效提振需求,通过保持信贷合理适度增长,实现宽信用、促投资、稳增长的效果。
明明表示,《报告》对国内经济的研判总结起来有两大要点——经济趋势向好和恢复基础尚需稳固。基于这个判断,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提出的“支持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转变为“着力稳就业稳物价”,稳增长目标有所弱化。《报告》提出货币政策重点在于抓好政策落实,同时“密切关注主要发达经济体经济走势和货币政策调整的溢出影响,以我为主兼顾内外平衡”。
平安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钟正生表示,《报告》提出“兼顾短期和长期”,说明不会为了短期稳增长而将房地产作为刺激经济的手段,而是着重引导资金投入经济转型重点领域;此外,《报告》把物价问题放在更重要位置,点明“高通胀已成为当前全球经济发展的最主要挑战”,兼顾“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说明尽管当前人民币汇率在强劲出口的支持下得以企稳,但国内流动性宽松仍需以平稳的跨境资本流动形势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