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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杭州9月9日电(记者金歆)9月5日至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率外商投资法执法检查组在安徽、浙江开展检查。
陈竺指出,外商投资法是我国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法律实施的两年多时间,我国利用外资逆势增长,实现了引资总量、增长幅度、全球占比“三提升”。实践充分证明,制定和实施外商投资法,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改善我国营商环境、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水平的有效举措。陈竺肯定了安徽省、浙江省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的好经验好做法。他强调,通过深入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要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稳定外资企业预期,让外资企业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得好,保持宏观经济大局稳定,夯实发展的安全基础。
检查组先后到安徽合肥、浙江杭州和衢州等地开展检查,听取两省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的情况汇报,并督促各地各部门依法推进外商投资工作。全国人大财经委部分组成人员参加检查。
关键词: 利用外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