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9月27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报告。这次执法检查也将为条例的新一次修订完善提供“源头活水”。
业委会“失灵”怎么办?垃圾分类不到位、电动车上楼谁来管?说到物业管理,大家都有话要说。2022年4月到7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南京、徐州、淮安等地,开展实地检查。同时通过省人大民意征集专职机构和委托社会调查机构收集各方意见建议23620条。
执法检查组注意到,近年来江苏不断完善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机制,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目前全省物业企业已经超过1万家,比2016年时增长42.8%,成为江苏服务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服务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尤其是省政府把老旧小区改造与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有机结合起来,连续五年将老旧小区改造列入民生实事工程,“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5000多个,物业服务惠及近500万居民。无锡市用1年时间,对市区494个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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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与广大人民群众追求宜居幸福生活的热切期盼和条例要求相比,物业管理和服务领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相关主体职责履行不到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物业管理部门对成立业主大会负有指导职责,但事实上有的地方没有建立联席会议,或者牵头单位不履职导致联席会议制度形同虚设,物业管理中的矛盾纠纷不能得到及时化解。还有的职能部门将小区内执法责任转嫁到物业企业头上,对小区内违法行为只处罚物业企业不处罚业主,致使小区内占用消防通道乱停车、违规拆改承重墙、电动车飞线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民意调查显示,55.41%的人认为执法未能进小区是引发住宅小区矛盾纠纷的主要原因。
行业发展整体水平不够高。获得业主认可的物业企业比较少,多数业主对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体验不满意。行业集约化程度也不高。徐州市物业企业目前平均服务小区项目甚至才1.1个。受物业管理规模过小和其他一些因素,行业整体都是处于微利经营状态。物业企业还普遍反映,这些年配合基层组织在防疫、垃圾分类、社区活动等方面承担了不少任务,人财物投入很大,但多数都是义务奉献,给本就微利营运的物业企业造成很大压力。
业主自治法规制度难落实。目前全省近24000家居民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的仅占35%,业主委员会成立比例更低,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会表决,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的规定难以落实,导致无法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或决定重大事项。即使是维修资金使用、小区规划调整等涉及业主切身利益的事情,业主参与率仍然较低。
执法检查组建议,在难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不能正常运行的小区,积极推行物业管理委员会,消除社区治理盲点。由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组成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居民参与、企业服务”的物业管理新格局。进一步厘清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的职责分工及管理边界,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重心下移,全面推进综合执法进小区,打通物业管理“最后一公里”。
执法检查组还建议,省有关部门尽快启动条例修订工作,为积极推行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健全业主自治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制度、优化物业承接验收、破解专项维修资金难用惜用和保值增值等问题提供法制支撑。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石小磊
关键词: 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