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正值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周年,泉州市林业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两山”转换新路径,积极对接省上“五个千亿”产业布局,扶持花卉苗木、油茶、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发展,推进林产品精深加工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绿色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全力推动泉州林业高质量发展。
从健全完善与林农的利益联结机制入手,泉州市林业局积极引导发展股份合作、托管代管等多元化、混合所有制的林业合作经营模式,积极促进明晰产权基础上的适度规模经营,每年市级财政安排资金100万元,开展市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林场示范场评选工作,推动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702个,经营面积达163.09万亩,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示范新型经营主体达208家。其中,全市拥有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2家、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8家、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6家。
在积极探索“政银企”合作新模式上,泉州市林业局强化金融机构协同协作,建立长效沟通工作机制,搭建了“新林主体”服务平台,将全市1000多家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纳入统一管理,并对平台内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立金融评价体系,精准高效提供融资服务。今年来,泉州银行在3个林区县建立4家林业特色支行,并安排10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林业发展;泉州市各农信社、农商银行共为5055家林业企业、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等发放贷款21.12亿元,其中农信社每年单列20亿元信贷额用于支持林业发展,在全省率先创新推进“福林·青山贷”“泉林卡”等金融产品,为林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
在产业园区培育上,泉州市林业局深入实施市委市政府“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战略,扎实推进“1+3”专项行动,积极推进林业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国家级林业产业示范园区永春香产业园发展。该市还积极探索依托大型国有林场开展林权流转新模式,先后在丰田国有林场、碧卿国有林场等多个国有林场开展“国有林场+村”“国有林场+集体林场”流转新模式,6个省属国有林场将与镇、村和个体采取租赁、购买和联营等方式合作经营达1.5万亩。
现如今,泉州“醉美康养石牛山”入选全国《依托林草资源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典型案例》;全市现有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2家、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1家、市级林业龙头企业73家,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乡(镇)3家,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5家,省级森林康养小镇1家,省级森林康养基地4家。(图片由吕小萍授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