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为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信贷管理能力和金融服务效率,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银保监会对《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信贷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进行修订,形成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项目融资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三个办法一个规定”),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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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经营贷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等,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据悉,“三个办法一个规定”修订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六大方面,分别是:一是适度拓宽流动资金贷款与固定资产贷款用途及贷款对象范围,满足信贷市场实际需求;二是进一步明确受托支付标准,适度调整受托支付时限,增加紧急用款相关规定,提升受托支付的灵活性;三是合理调整贷款业务办理模式,明确视频面谈、非现场调查等办理形式,适配新型融资场景;四是优化流动资金贷款测算要求,增加信用方式办理贷款相关内容,更好契合融资实际;五是明确贷款期限要求,引导商业银行有效防范贷款期限错配风险,进一步优化贷款结构;六是整合其他相关信贷管理制度,提高制度的系统性。
例如,为防控贷款资金挪用行为,“三个办法一个规定”从两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方面,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借款人出现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等情形时,如个人经营贷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等,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贷款人可采取的提前收回贷款、调整贷款支付方式、压降授信额度、停止或中止贷款发放等措施,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另一方面,贷款人应健全贷款资金支付管控体系,加强金融科技应用,有效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发现借款人挪用贷款资金的,应按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管控。
固定资产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执行十余年来,在提高商业银行贷款管理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防控信用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出了新的要求,“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中的一些规定也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和滞后性,需要更新调整,以更加适应当前信贷业务的发展趋势。银保监会对“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及相关政策在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修订,有利于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信贷管理能力和金融服务效率,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以明确贷款期限要求为例,为填补关于贷款期限的制度空缺,并有效防范贷款期限错配产生的风险,进一步优化贷款结构,本次修订明确: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固定资产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办理期限超过10年贷款的,应由总行负责审批,其中经营范围为全国的银行,可授权一级分行审批。个人消费贷款期限不得超过5年,个人经营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对于贷款用途对应的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最长不超过10年。
据悉,本次修订遵循问题导向、与时俱进、风险为本的原则。重点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为出发点,以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为关键点,研究解决市场反映较为迫切的有关问题,并根据市场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积极调整政策的适用性、有效性。同时,注重科学把握政策调整节奏,强化风险控制机制,坚持审慎性要求,做好稳增长与防风险之间的平衡。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6日。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银保监会。银保监会表示,将根据社会各界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三个办法一个规定”并适时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