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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记者刘嫚发自北京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公布的一份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答复显示,有人大代表建议贯彻落实政策法规要求,及时依法纠正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产生的冤错案件。
对此,最高法在答复中称,将继续加大涉国有企业改制刑事申诉案件甄别纠正力度,对甄别过程中发现确有错误的案件,坚决贯彻发现一起纠正一起的指导方针,依法启动再审,及时予以纠正。
上述建议称,及时依法纠正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产生的冤错案件,出台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加强司法人员学习培训。同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甄别和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工作,维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
最高法表示,2016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成立“涉产权错案冤案甄别纠正工作小组”,加大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清理力度,全面展开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产权的原则,坚决依法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形成的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也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最高法称,国有企业改制因为历史和政策等多方面原因,尤其是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生产、经营、融资等活动过程中,涉及土地、房产、税务、工商、金融等多个领域,具体到企业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变更等经济行为,疑难复杂案件较多,确实存在刑事与民事交叉的复杂情形。
对此类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严格按照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中职务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的明确要求,对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国家出资企业改制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以犯罪论处的,均依法予以纠正。
谈及下一步安排,最高法称,将继续加大涉国有企业改制刑事申诉案件甄别纠正力度,对甄别过程中发现确有错误的案件,坚决贯彻发现一起纠正一起的指导方针,依法启动再审,及时予以纠正,向全社会释放政策信号,形成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平等保护产权的导向,为深化国有企业改制保驾赋能。
“同时,最高法将进一步加大调研和对下指导力度,组织专人对涉国有企业改制过程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分析和梳理,对存在普遍性和共性的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必要时与相关部门共同进行研究总结,适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有效统一裁判尺度和标准。”最高法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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