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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土资源研究中心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金志丰:
“42条”中提及的工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是指对城镇开发边界内拟供应的工业用地,实行区域性统一评价,实施成片收储整理形成具备交地即开工建设条件的“净地”后,合理设定供应指标体系,按照“政企互信+政企守信”契约原则,组合运用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和“有偿使用合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方式,构建高效运行的工业用地供应全流程管理模式,为工业企业提供便捷畅通的“模块化、集成式、可选择”政府服务承诺清单,实现工业用地配置服务模式、供应方式、管理形式的标准化、定制式、双信制全链条菜单式服务。
2022年,省自然资源厅出台了《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的通知》,持续释放改革动能,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全力做好土地要素精准服务保障。同时,还积极推动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弹性出让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推动工业用地供应由出让为主向租赁、出让并重转变,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强化土地资源要素保障。
江苏天汇红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副总裁田继康: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产业是现代经济的根基,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科技、产业、金融”的新三角循环,将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能。江苏作为经济大省,同时也是人才大省、金融大省,各类创新要素集聚度高,发展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的底色足,“42条”关于社会投资的相关举措,是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要重点关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理念问题,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对民营经济要放心放手放宽放活;二是渠道问题,除搞活民营实体经济外,要鼓励民营经济参与国有交通、能源等企业“混改”,包括重组、参股控股等,鼓励民间资本以各种形式参与政府基金运作,鼓励民营科创企业做强做优,走向国际市场;三是政策问题,对民营科创企业在财政、税收、融资、社保、人才等方面实行更加灵活有效的扶持政策,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制度政策环境,同时,对重点企业“一企一策”“一企一议”,打造“龙头企业”“领军企业”,为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树立具有特色优势的“民企名片”。
支持市场化的社会投资,要引导更多资金投科技、投创新、投未来,通过社会投资加速传统产业的创新转型,也要引导更多资金投早、投小、投人才,助力早期源头创新和产业链关键环节突破。作为专注产业投资与并购整合的机构,天汇资本今年初提出“孵化投资,让原始创新更易成功”的年度主题,并受托管理连云港市委人才办发起的连云港市人才创投基金,将在投资人才项目、助力创新创业方面作出应有贡献。
本报记者沈佳暄陈澄
关键词: 民间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