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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主持例行记者会。有记者问,昨天秦刚外长以视频方式出席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2届会议高级别会议,并发表致辞。发言人能否进一步介绍,中方在保护和促进人权方面的有关主张?
对此,毛宁表示,秦刚外长发表视频致辞,就促进和保护人权、加强和改进全球人权治理提出四点中国主张:
一是坚持走符合各国实际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各国自主选择人权发展道路的权利必须得到尊重。照搬照抄别国模式只会水土不服,强加于人更会贻害无穷。
二是坚持全面促进和保护各类人权。人权是不可分割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基本人权,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必须同等重视、系统推进。单边强制措施违反国际法,侵害当事国人民基本人权,必须立即无条件取消。
三是坚持国际公平正义。任何国家都没有资格当人权“判官”,人权不能成为干涉别国内政、遏制别国发展的借口。各国应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人权交流与合作,共同反对有的国家将人权问题政治化、武器化、工具化,反对有的国家无视并无力解决本国国内存在的严重人权问题,却到处充当人权“教师爷”,对别国指手画脚。
四是坚持对话合作。人权理事会应坚持联合国会员国主导原则。只有秉持公正、客观、非选择性、非政治化原则,联合国人权系统才能良好运转,为国际人权事业发展持续注入正能量。
中方将继续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共同推进全球人权保护事业。(总台央视记者朱若梦孔禄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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