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生活

国内 商业 滚动

基金 金融 股票

期货金融

科技 行业 房产

银行 公司 消费

生活滚动

保险 海外 观察

财经 生活 期货

当前位置:生活 >

两部门: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 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每日观察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发布时间: 2023-03-27 15:59:34  责任编辑:cfenews.com
+|-


【资料图】

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键词:

专题首页|财金网首页

投资
探索

精彩
互动

独家
观察

京ICP备2021034106号-38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  联系我们:55 16 53 8 @qq.com  财金网  版权所有  cfe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