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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文件要求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取得合法征信业务资质的市场机构开展商业合作获取征信服务,并明确在该办法施行前未取得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未进行企业征信机构备案但实质从事征信业务的机构,应当于施行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合规整改,也即相关机构应于今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记者近日获悉,近日,央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征信管理处下发了《关于加强征信管理合规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处理好发展与规范、守正与创新、共享与安全的关系,加强对高发征信合规问题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主要包括:
一是要筑牢信息共享和使用安全边界。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抓紧完成纯风控类征信业务的剥离工作,断开与第三方数据公司的不当连接,对于助贷业务中的征信业务整改,要在符合银保监会(记者注: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确保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严格履行个人征信不良告知义务。应确保告知时点正确,应在实质产生不良信息后(如设定宽限期,应在宽限期后)、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前的时间段内进行告知;确保告知内容准确,充分告知信息主体不良信息已经发生、将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等情况等。
三是加强征信业务科技管理应用工作。积极参与征信科技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工作,力争在2023年5月31日前实现征信科技监管平台基础功能的应用;全面推进本机构征信业务科技化管理水平,切实提高征信业务多条线、多部门间合规管理和制度落实的工作效率。
四是加强联系沟通,保证沟通交流渠道顺畅。各金融机构确定2-3名征信业务牵头部门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填写《金融机构联络信息统计表》,与自查及整改报告一并于2023年6月2日前通过征信科技监管平台报送,未开通征信科技监管平台的金融机构通过统一数据报送平台报送;各金融机构统计汇总每月征信异议处理情况,于次月5个工作日前通过征信科技监管平台报送《征信异议工作统计表》,未开通征信科技监管平台的金融机构通过统一数据报送平台报送。
记者了解到,上述《通知》发布的背景是,部分金融机构仍存在征信业务合规问题,进而了导致了“征信修复”乱象发生。同时,金融机构内控管理和制度执行不到位,加之对征信信息过度应用和解读的情况较为普遍,也使征信已成为信贷业务矛盾的集中爆发点之一。
《通知》披露,从征信投诉发生量和涉及金融机构类型来看,对全国性商业银行信用卡中心的投诉较为集中。2022 年,涉及北京辖内6家全国性商业银行信用卡中心的投诉占全年投诉总量9成,其中一家股份行信用卡中心、一家大行信用卡中心投诉发生量位居前两位,占总量的30%。其余涉及商业银行的在京营业机构、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36家金融机构。
据悉,高发征信业务合规问题主要集中在个人不良信息报送前未告知、未准确报送征信信息、未经授权报送和查询征信信息、未按规定处理异议四类,这些问题也是近年导致金融机构高额处罚的主要违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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